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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最高检出台四个检察办法 规定监外执行检察 | |||||
作者:佚名 维权新闻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7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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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,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同时印发了《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》、《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》、《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》等四个办法,这意味着监所检察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。1987年高检院印发执行的《看守所检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、《劳改检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和《劳教检察工作办法(试行)》废止。 据介绍,四个办法突破了“两个细则一个办法”业务分类相对模糊的局限,把监外执行检察业务内容从劳改检察工作细则内独立出来,专门加以规定,使监狱检察、看守所检察、劳教检察和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得以各自存在、独立成章;从内容上,四个办法改变了“两个细则一个办法”只规定监所检察的职责和任务,而缺少具体工作办法的局限,增加了开展各项监所检察业务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程序性规定,更具有可操作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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